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校园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九游会最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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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时间 : 2024-03-19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消防安全的重要部署,层层压实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联合属地消防部门,共同开展两校区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二、参加人员

全体师生员工、合作单位职工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结合《“众安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课程要求,以“分级推进、全员覆盖”为工作原则,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完善校院两级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工作方案,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知识、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灭初火和疏散逃生能力,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达到“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总体目标。

四、活动安排

(一)迅速成立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安排部署,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上级疏散大演练要求,学校层面设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学院(负责所属师生)、机关党委(负责所属教职工)、直属单位党委(负责所属教职工)、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所属企业职工)、后勤管理处(负责滨文校区合作单位职工)、校区管委会(负责所属及合作单位职工)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校外西溪校区公寓、魔方公寓住宿学生演练由研工部、学工部会同安保处成立专班共同实施;在外实习实训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属地组织的演练活动;离退休党委要积极鼓励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居住地组织的演练活动。校院两级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演练。

(二)科学制定演练预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执行等工作,确保各单位演练活动顺利进行,实现全员覆盖。各二级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科学研判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根据自身人员性质、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师生员工数量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各二级工作专班制定的演练方案应包含疏散逃生演练和校内消防设施器材使用两个内容,疏散逃生演练可选择宿舍区域、教研区域、会场、办公区域、医学实训区域的其中一个场景模拟发生火情火灾情形组织开展。演练基本过程应包含演练前讲解培训、疏散演练、集中点评、灭火器消火栓使用培训等4个阶段,安保处制定4阶段的演练基础模版,各二级专班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形成实施方案。

(三)扎实推进演练工作。为确保此次演练达到预期效果,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学校召集工作协调会,下发通知和要求,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安全保卫处负责制定演练4阶段的基础模版,并指导各单位制定详细方案。

3.安全保卫处、校区管委会负责演练消防声光报警信号保障、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保障。

4.安全保卫处负责在3月22日上午10:00在23101对二级专班开展专项工作培训,各二级专班安排3-5名工作人员(含1名处级干部)参加,掌握相应技能后,负责组织本单位疏散演练。当天上午11:00安保处会同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单位开展演练活动,作为培训内容之一。

5.安全保卫处负责协调各二级专班开展演练的时间、场地等。

6.各二级专班按照安保处基础模版,制定疏散演练方案。为确保演练效果和可操作性,人数较多的学院疏散演练拟分批进行,每批原则上不超过500人。演练方案请及时报送安全保卫处备案,原则上应于4月10日前完成演练。

7.各二级专班在组织疏散演练过程中,要严格坚守“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周密组织消防疏散演练实施,做到提前全员告知,人人知晓演练流程,切不可现场引起人员恐慌、人员踩踏、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

8.各单位要利用浙里办“消防体验预约平台”,组织开展到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参观学习。

9.各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意留存本次演练档案资料,包括演练方案和相关信息,以及专班会议、演练现场等图片信息,并将汇总好的信息资料于4月10日前,发送oa邮件至安全保卫处严佑君,联系电话86633166。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学校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相关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并将此次疏散逃生演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务必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切实做到策划组织严密有序。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疏散演练为契机,切实提高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和突发火情火灾处置能力,并认真汲取近期国内消防火灾事件教训,加强所辖区域的消防安全自查,深入排查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紧盯隐患整改落实,以自查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补齐安全短板,有效化解消防存量风险。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认真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众安学校”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总结经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高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附件:演练前讲解培训、疏散演练、集中点评、灭火器消火栓使用培训等4阶段操作细则

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

2024年3月19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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