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实省教育厅2024年春季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的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现结合我校开学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开学前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省安委会的具体决策部署,深入巩固前期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果,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联动性,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春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和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实现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为学校春季开学、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扎实推进5a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三、检查时间与方式
(一)学院、部门(单位)自查。即日起至2月28日,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及检查重点制定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全员发动,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在开展检查自查过程中要留有记录,各类隐患排查工作需形成工作闭环。
(二)校园安全督查。2月28日至3月6日,由各督查小组联络人联系带队校领导,开展相关区域校园安全督查,督查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纪检监察室、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区管委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学院等部门同志组成。具体分工安排,见附表1。
四、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电气使用安全、燃气设施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施工安全、校园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
(一)校园消防安全。深刻汲取近期河南南阳、江西新余、江苏南京等地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以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验室、高配房、中医药制剂楼、体育场馆、图书馆、中医药博物馆、危化品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加强消防逃生和应急疏散演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再查学生宿舍、办公室、值班室、外来人员居住楼、菜鸟驿站、临时居住点等场所违规使用电炉、电磁灶、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情况,严查室内电动车充电情况。加强食堂燃气安全检查,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燃气(天然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做好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登记,形成工作闭环。
(二)师生交通安全。目前,全国部分地区出现较强雨雪天气,为部分师生按时返校返岗造成一定的阻碍,各单位要及时摸排未及时返校返岗人员信息,做好人员信息统计和帮扶工作。各单位组织落实开展师生返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宣传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全员覆盖。重点排查校内通勤车辆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做好排查记录和司机新学期岗前培训工作。制定完善面对雨雪天气的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春季正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频发季节,要认真检查食堂的货品采购是否新鲜、食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食堂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工作是否规范,采购记录是否完备;餐饮器具容器、直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是否规范;检查食堂燃气使用安全情况。加强校园公共卫生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
(四)实验室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浙江省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评细则》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实验室使用的安全教育,落实培训准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标准实验室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室试剂规范使用,不同类别试剂要分开存放,试剂瓶要规范标注,用完后要及时加盖存放。加强实验室设施设备规范使用,精密仪器或具有危险性的仪器设备要设置操作指南和危险警示标识,烘箱和冰箱等设备不得带病使用或超年限使用。加强危化品管理,申购、储存、使用等管理台账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抽查实验人员是否具备正确使用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和警戒隔离等安全措施。重点加强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存放制度并落实管理。
(五)校内施工和校园周边环境情况。加强校内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开展作业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资质进行核验,杜绝校内施工使用明火作业,确需使用需取得校内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实施。检查校内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及责任人上墙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确保施工安全。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安、交通秩序、食品卫生、工程建设安全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属地部门联合整治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工作责任。通过开展开学前春季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师生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重点做好消防、交通、防范诈骗等安全教育,切实抓好开学前校园安全工作。各学院、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二)精心组织隐患排查。各学院、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工作,把整改治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强化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切实解决我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坚决落实隐患整改。各学院、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春季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分析研判负责区域内的安全形势,对照检查组下达的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组织研究整治方案,落实隐患清零的具体时间、责任人和具体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实现隐患见底清零。
附件:1.安全督查小组安排表
2.检查情况记录表
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
2024年2月24日